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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回七年前,校草前夫我不要了番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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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79章(第1页)

    师兄这话的意思已不言而喻。

    天字三号房的王正浩轩似乎陷入了对过往的回忆之中。

    作为一个年仅十五岁的少年,作为一个原本无忧无虑的少年,他忽然多了一些心事。

    此刻他的脑子里不再是那香喷喷的狗肉,而是那个为他洗衣做饭的俏丽姑娘。

    他忽然间觉得心里似乎有一根弦被拨动了一下,仿佛有了一道涟漪在心间回荡。

    片刻,他抬头向了阿木。

    "师兄……你、你有没有喜欢过一个人"

    阿木擦刀的手停了下来,沉吟三息,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"师兄曾经喜欢过一个姑娘。"

    "后来呢"

    "后来后来师兄还是喜欢呀。"

    "那姑娘叫什么名字"

    阿木起身,锵的一声将刀插入了刀鞘,眼皮子一抬,了王正浩轩,"忘记了。"

    "……"

    王正浩轩顿时瞪大了眼睛,难以置信的问道:"这也能忘记"

    "你不是喜欢她的么连名字都忘记了如何去喜欢"

    阿木将刀靠在了墙边,走到了窗前,望向了窗外漆黑的夜。

    过了许久,他才说了一句话:"因为喜欢,所以才忘记。"

    王正浩轩又从师兄的身上见了那一抹他难以望及的高深。

    师兄果然不一样!

    这话他无法理解。

    在他这刚刚开窍的心里,他认为既然喜欢,那一定就会刻骨铭心!

    是永生难忘!

    唯有死去。

    唯有记忆消散。

    唯有去了阎王殿喝了那一碗孟婆汤,才能将喜欢的那人忘记。

    师兄……是如何做到既喜欢又忘记了的

    莫非,这就和自己喜欢吃狗肉一样

    将狗肉炖烂,吃到了肚子里,这当然是自己很喜欢的。

    可一旦吃了之后,抹一抹嘴,恐怕就忘记了那是谁家的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