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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六十七章 我枪法最好,我先上!(第1页)

人的一生,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一场修行。

任何没有经过深思熟虑且不经推敲的念头,都有可能让自己的心灵出现偏差。从而被偏激的想法带上岔路。

沈青云其实不是那种快意恩仇的人。

但他很清楚。

有些罪犯可以称之为人,而有些罪犯根本就不是人,甚至说他们是畜生都是对畜生的侮辱。

就在刚刚那一瞬间,沈青云脑子里冒出的想法,是他要不要考虑在抓捕过程当中,把张恺和李学军等人击毙。

毕竟作为警察,而且还是刑侦大队的大队长,他开枪击毙了拒捕的犯人,大不了就是一份报告而已。

但沈青云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。

因为他害怕自己养成用自己的善恶去代替法律的习惯。

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事情。

因为习惯代表着时间,当人一旦习惯了某件事,那就会在人心深处埋下种子,从而变成理所当然的东西。

这很危险!

就好像赌徒似的,习惯了赌桌上来钱快,享受到了甜头,你让他干一个月几千,赚个万八的工作,他根本坚持不下去。

沈青云很清楚。

他如果习惯了用手里的枪来给那些犯人进行判决,那时间久了,他就会完全用自己的喜恶来判断一件事。

那时候,手里的枪,就会成为凶器!

努力摇摇头,沈青云深吸了一口气,对身边的人说道:"告诉所有人,准备好,对方可能有三个人。"

和他坐在同一台车的副中队长马上拿起手机通知了后面警车里的人。

一时之间,所有人都提高了警惕。

毕竟抓一个人和抓三个人的难度不一样。

片刻之后,车队终于来到了和平农场附近。

在出发之前,沈青云已经叫人联系了负责管理这边的和平派出所,他们派了一个副所长过来。

"刘所,怎么样了"

沈青云下了车,对刘副所长问道。

"可以确定,他应该在家。"

刘副所长叫刘浮生,跟沈青云也不是第一次打交道了,低声说道:"我刚才带人远远盯着他们家来着,没人进出。"

"没被发现吧"

沈青云眉头皱了皱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