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0章 狡兔死,走狗烹(第2页)
墨鹤突然意识到,这十多年来,他相亲无数,未果,却独独青睐陆恩琦,不只因为她美好,是逸风的亲人,还因为她身上有太多和逸风相似的东西。
大抵是爱屋及乌吧。
这想法有点对不住陆恩琦。
墨鹤立马给陆恩琦发信息:琦琦,我喜欢你,胜过喜欢逸风。
陆恩琦很快回信息:鹤鹤哥哥,我喜欢你,胜过喜欢顾逸风千万倍!
可怜顾逸风在自己房间里,接连打了三个打喷嚏。
第二天,一大清早。
顾逸风就爬起来洗脸洗头,吹头发,理造型,换衣服。
嫌自己的衣服幼稚,他直接跑去顾北弦的衣帽间,拿了他的衬衫穿上,还穿了他的黑色羊绒大衣。
放了个寒假,顾逸风身高已经窜到一米八七,比顾北弦只矮三公分,穿他的衣服正合身。
换好衣服,他跑去给墨鹤看,师父,你看我穿成这样帅吗
墨鹤端详片刻,摇摇头,故作老成,这风格不适合你。
顾逸风又跑回去换了身白色休闲装,给墨鹤看。
墨鹤还是摇头,现在是寒冬腊月,你那点功力穿成这样,去室外会冻晕。你正常穿就行,光着腚都帅。
顾逸风眉心一蹙,师父,我已经长大了,你能不能给我点尊重
墨鹤认真地说:我说的是实话,我真觉得你小时候光着腚的时候最可爱。
顾逸风懒得理他,一溜烟跑了出去。
再回来,他穿一件帅气的黑色短款夹克式羽绒服,牛仔裤,白色运动鞋。
他个高腿长,皮肤白,五官英俊,天生自带贵气,简单的衣服被他穿得清爽俊气。
这次墨鹤挑不出毛病了。
吃过早餐后。
师徒二人分头行动。
墨鹤去接陆恩琦。
顾逸风去接顾纤云。
一个小时后,四人在庙会大门口汇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