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七章 经济纠纷(第3页)
莫怪这魏宝增本来明明是型男,中年美男子那种,现今却极为憔悴了。
宝银银行是东海本地的私人银行,数百年的老字号了,从最早的魏家银号发展而来。
虽然魏家经营风格极为保守,从不在东海以外开设分号,使得其根本没有跟上资本发展的脚步,现今看似在那些金融大鳄面前不值一提,但在北关乃至东海本地人眼里,口碑一直极好,是本地老辈人物最信任的银行,本地曾经有句谚语说得好,贪婪者把金钱放进鳄鱼嘴里,善良者把钱包交给魏家保管。
这可能也是魏记银号早年的宣传策略,形容那些高利息吸引存款的都是鳄鱼,最后会吞噬贪婪者的金钱,而那些用高额利息吸引储蓄的银行,在三十年前的金融危机中确实倒闭许多,魏家银号或者说宝银银行虽然利息不高,但安然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危机,口碑极好。
但现今,这宣传策略显然已经过时,明显已经进入资本大发展时期,宝银银行故步自封,本来就举步维艰,偏偏,又惹上了一桩极为麻烦的官非。
是魏宝增的父亲魏老董事长,其一位多年老友想收购一家影视公司,该影视公司在宝银银行开的户头,是以这位老友请魏老董事长帮忙,想看看这影视公司流水及账目往来,魏老董事长却不过情面,着银行职员帮这位老友查了查。
却不想,这位银行职员脑瓜极活,主动找到该影视公司负责人,双方勾结,虚造了许多流水。
魏老董事长的老友大价钱收购,损失惨重,而影视公司负责人携款潜逃。
魏老董事长的老友一怒之下,将宝银银行、魏老董事长及那位职员告上了法庭。
然后,或许是宝银银行的竞争者开始传播谣言,一时,引起了挤兑风波。
宝银银行的现金储备根本供不上突然大量来取款的储户需求,放出去的贷款更有合同约束,暂时根本收不回来,甚至有贷款即将到期的企业,也用各种名目拖着不还。
法庭随之暂时冻结了宝银银行所有账户和财产。
官司,已经打了几个月了。
陆铭看得摇摇头,看来清佬身边人,对他已经基本报喜不报忧了,他要查自己,能查得清清楚楚,但他想不到的这些变故,也没人会主动跟他讲,免得他徒增烦恼。
所以,他还提议自己存钱进宝银呢。
嗯翻到最后,却有两页纸笺飘落桌上,陆铭看去,一张,是10000元整的支票,收款方户头,是瑞德律师行。
最下面的纸笺,却是一份协议书,陆铭拿起来看,魏宝增本来伸出手想要回来,但想了想,叹口气,没再阻止。
这份协议书,是瑞德律师楼和魏宝增父亲魏老董事长签订的代理协议。
里面清楚写明,这三个月的律师费用,总计36700元,还未支付的尾款1万元需要宝银银行方付清后,以下协议才生效。
鉴于宝银银行的困境,瑞德律师行本着客户至上原则,从现在开始,不再收取额外律师费用,但官司结束时,如果法庭裁定己方胜诉,宝银银行百分之二十的股份,归瑞德律师行所有,用来抵扣律师费用,若法庭裁定己方败诉,宝银银行需缴纳律师费16万元,若不能支付,则转为对瑞德律师行的债务。
也就是,官司赢了,瑞德律师行变成拥有百分之二十股份的宝银银行股东,官司输了,看现在情形,宝银银行肯定破产,瑞德律师行就成为宝银银行的债权人之一。
一式两份的协议上,都有魏老董事长的签名和盖章,瑞德律师行作为甲方处是空白,应该是魏宝增准备拿去瑞德律师行,等对方签字,就正式生效了。
陆铭摇摇头,看来魏家已经走投无路,这种协议都能同意。
瑞德律师行,就更是吸血鬼了,简直是趁你病要你命,律师费简直是天文数字。
前面收3万多已经很夸张,后面16万简直在开玩笑。
当然,16万元的律师费,也是魏家琢磨着打官司要输了的话,反正银行也没了,到时候这些债权人怎么切割瓜分银行资产和己方已经没关系,他狮子大开口,那随意。
而如果官司打赢,要将银行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转让给瑞德律师行,这一点,条件更是极为苛刻,但魏老董事长及接班人魏宝增怕对官司抱着极为悲观的看法,如果能打赢,这惨痛的代价也值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