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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一十九章 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?(第3页)

"被杀害的小女孩,同样是未成年。如果我们因为所谓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而放过那几个畜生,仅仅用送进少管所劳教几年作为惩罚的话,那是不是意味着,法律是为了保护坏人而设立的"

伴随着沈青云的话,赵东民的表情也愈发难看。

许久之后,他看向沈青云道:"所以,你打算怎么办"

他知道,沈青云不是冲着自己才这么激动的,这家伙心里面肯定已经有想法了。

"我打算曝光这件事。"

对赵东民,沈青云自然没打算隐瞒,他直接说道:"这个案子很有典型意义,我觉得完全可以让媒体广泛报道,我们可以向省委,向更高一级的法院检察院进行反馈,让他们对整个案子给出司法解释。"

虽然法律存在漏洞,但按照法律规定,如果一个案子的案情实在很恶劣,最高法有权给出司法解释,进行追诉。

沈青云打的就是这个主意。

他不能让那个十三岁的女孩子死不瞑目,她也是未成年人,凭什么不能被法律保护

杀人偿命,欠债还钱。

自古以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。

没有任何人能够做了坏事还不被法律所审判。

这就是沈青云的原则问题。

赵东民看着沈青云平静的脸,久久不语。

他还真没想的,沈青云一个出身高干家庭的年轻人,竟然有这样的想法。

公平、公正这种事情,在很多人眼中看来,已经变成了一个笑话,因为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不公平不公正。

"你要明白,一旦你这么做了,你要承受很大压力的。"

看着沈青云,赵东民忽然说道。

毕竟沈青云的行为,注定会引发社会的广泛讨论,尤其是如今有些所谓的圣母、爱心人士,他们会觉得,沈青云这种做法,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。

"这年头,谁没有压力呢"

沈青云却平静的说道:"更何况,如果我不这么做,我怕自己晚上睡觉的时候做噩梦。"

这是他的心里话。

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,如果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,沈青云觉得自己没法面对国徽、警徽,没法说自己是个警察。

"好。"

赵东民想了想说道:"我会把这件事拿到政法委党委会上讨论,并且跟市公安局那边沟通,也会把案子的情况对省政法委进行汇报,请求他们联络最高法和最高检。"

事已至此,既然要做,那自然就得做到尽善尽美。

而且赵东民也觉得,自己确实应该做点什么。

不仅仅因为沈青云是省政法委书记沈振山的儿子,更因为自己是齐城政法委书记,是齐城市委常委。